调研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0-06-30】【发布者:网站管理员】【收藏文章】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 887号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文件及技术标准的要求,2012年12 月1日以后土建完工的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应当提供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其中征占地面积小于10公顷且挖填方总量小于10万方的项目可以不提供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近年来,雅安市开发建设规模以上的建设项目多,而雅安市本地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能力的单位有限,除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具有较为丰富的水土保持监测经验外,本地新涉足水土保持监测行业的单位大多存在经验与能力不足现象,不能按照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监测项目区的水土流失,从而有针对性地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时有效的布设措施,从而达不到水土保持方案要达到的预期效益。
雅安市外部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虽具备相应能力,但因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持续时间长且监测次数较频繁,市外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能及时有效地对建设工程项目区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并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通过走访各建设项目业主,项目业主虽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但对其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却不是很清楚,导致水土保持工作达不到预期的效益。
通过上述的调查分析,为达到水土保持工作的预期效益,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业主、水保监测等相关单位明白水土保持工程的重要性;
2.邀请有经验、有能力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工作人员来雅培训本地的水土保持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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